问题 | 房屋不能出租的情形有哪些,哪些房产不能出租?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相信很多人都以为,只要是房屋那么就能出租给他人。事实肯定不是这样的,现实中有一批房屋是不能进行出租的。那么房屋不能出租的情形有哪些呢?请跟随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依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2、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属于违法建筑的; (2)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3)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4)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3、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关于不能出租的房屋的情形,小编就为大家整理到此。承租人在租赁房屋时,须谨慎对待,不要租赁不能出租的房屋。最好在租赁合法房屋之后向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如果陷入房屋租赁纠纷,可以事先咨询我们站专业的房产律师如何处理,寻求最有效的解决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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