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行贿罪的立案追诉标准是什么怎么判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个人行贿犯罪的立案和起诉标准,其主要涵盖了以下几种情况:为谋求不当利益而向国家公职人员行贿,且行贿金额达到人民币三万元及以上者,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相关法律条款,以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若行贿金额介于人民币一万元至三万元之间,但存在如下任一种情况,亦应被视为犯罪行为并进行追诉:1.向三名或以上公职人员行贿; 2.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 3.通过行贿手段谋求职务升迁或岗位调动; 4.向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生产以及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国家公职人员行贿,并实施非法活动; 5.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从而影响司法公正性; 6.导致经济损失金额在人民币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之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一)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二)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三)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四)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 (五)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 (六)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