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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达到什么条件构成行贿罪
分类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行贿罪系指为谋求不属于自己的合法权益,向国家公职人员、集体经济机构职员或其他从事公共事务的人员提供财务赠与的违法行为。
在构成该种罪名时,通常应具备如下几个要素:1.主观意识上必须存在着以图谋不法利益为动机的意图。
此处所称的"不正当利益",既包含了非法所得的利益,也涵盖了违反政策法规、规章制度而获取的利益。
2.客观行为上已经实施了向上述人员赠送财物的举动。
财物的形式包括但不仅限于货币、实物等能够通过货币价值进行衡量的财产性利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为谋求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公职人员提供财物的,将被认定为行贿罪。
在经济活动中,若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向国家公职人员提供财物,且数额达到较大标准,或者违反国家规定,以各种名义向国家公职人员支付回扣、手续费的,均视为行贿行为。
然而,如果因为受到威胁被迫向国家公职人员提供财物,并且未从中获得任何不当利益的,则不应被判定为行贿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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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4:5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