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贿罪自首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受贿罪中自首认定的核心要素主要围绕两个方面展开,即自动投案与如实完整地叙述自身的罪行。
其中,自动投案通常指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尚且没有被司法机关发现,或者虽然已经被察觉到,但是犯罪嫌疑人还没有接受到任何形式的询问或是承受来自于强制措施的压力,此时能够积极主动、直接有效地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呈上案卷。 另一方面,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则是指,犯罪嫌疑人在自动投案之后,向司法机关全盘呈现出其所犯下的主要犯罪行为的过程。 例如在受贿罪这一情境之下,倘若涉案者在他的犯罪行为尚未被查出之前,主动向有关审评单位投诚,进而详细阐明他所涉及的受贿事项,那么这种情形往往会被认定为属于自首的范畴之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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