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能构成受贿罪的主体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这类组织同样具有成为受贿犯罪主体的资格。
单位受贿罪系特指那些国家机关、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的集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人民团体,以上述方式取得别人的财物,或者非法接受他人所赠送的财务,然后以此来给其他人提供某种好处,而且这些行为的性质已经十分恶劣的情况下,才能被判定成立此项刑事罪名。 关于这一点,我们必须理解到,在实际的法律判决中,对于单位受贿行为的认定往往会牵涉众多因素的影响,例如是否存在受贿的主观意图、受贿金额的大小、受贿行为是否对社会公众利益造成损害等等。 更重要的是,单位受贿这种犯罪形式严重地破坏了国家机关、国有机构的日常工作秩序和声望形象,对社会产生深远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
【单位受贿罪】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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