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贿罪30万元追诉期限怎么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对涉嫌受贿金额为三十万元的行为进行法律追溯期限的评估时,我们务必全面审视法定刑罚及追诉时效等各方面的现行规定。
受贿罪涉案金额达到三十万元,这一情况往往被视为情节严重的范围内。 依照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法规,对于贪污腐败这类案件,如果涉案金额高达巨大或是存在其他严峻恶劣的情节,则应该受到三年以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时在判处刑罚后还需承担相应的罚金或没收财产的责任。 关于追诉时效期限的相关规定,同样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行为经过下列一系列的年限将不再被追诉:(1)法定最高刑罚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但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若在二十年后仍认为必须追诉的,则必须上报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核准。 就受贿金额达三十万元的案件而言,法定最高刑罚为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其追诉时效应为十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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