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贿罪可以单独成立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行贿罪可独立成罪。
行贿罪定义为,行为人为获取不正当利益而向国家公职人员、团体经济组织工作者或其他执行公务中的人士提供财务的作为。 然而,行贿罪之成立须遵循特定的构成要素。 首要一点即在行为者的主观意愿中,必须有寻求非正当事益的明确意图。 接下来,在实际行动中,需要展示出提供财物的具体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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