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贪污罪属于连续犯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贪污罪存在被认定为连续犯的可能性。
连续犯意即犯罪者出于同一或笼统的犯罪意图,持续地实施数个性质类似的行为,触及同一个罪行。 就贪污罪而言,若行为人具备同样的贪污意图,在一段较长的期间里频繁地侵吞公款,并且每个单独的贪污行为均可构成犯罪,同时这些行为之间还具备连续性与关联性,那么便有可能将其认定为贪污罪的连续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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