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认定单位受贿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单位受贿罪特指国家机关、国有独资公司、国有全资及控股公司、各类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在许可、采购、发包、贷款等经济活动中,从非自身正当途径获取并接受私营机构或个人给予的财物,以此作为交换条件,为其谋求不正当利益的严重犯罪行为。
在对该类犯罪进行判定时,需全面考量以下几个关键要素: 首先,犯罪主体须为国家机关、国有独资公司、国有全资及控股公司、各类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 其次,犯罪行为的客观表现形式为索取、非法接收他人财物,且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最后,犯罪情节严重,如涉及到的财物数额巨大、多次实施此类行为、给社会带来了严重不良影响等等。 在具体认定过程中,我们还需特别关注单位受贿罪与单位内部人员个人受贿行为之间的区别。 若受贿行为系由个人决策,且所获财物最终归属于个人所有,则应按照个人受贿罪予以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
【单位受贿罪】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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