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构成贪污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非法占据他人物品并不必然归属于贪污罪的范畴。
贪污罪是指在行使公务职责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窃取、骗取或通过其它手段恶意据为己有的行为。 如果占据他人物品的行为人并不是国家公职人员,或者其所占据的物品并非公共财物,那么通常情况下这一行为并不构成贪污罪,而有可能被认定为侵占罪、盗窃罪等其他犯罪类型。 贪污罪的成立必须满足特定的主体资格以及对象要求等诸多要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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