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贪污受贿罪的主体内容都包括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贪污与受贿这两种犯罪行为,其行为主体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类别:首先是国家工作人员,他们在国家机关内部中担任职务,并从事相关公务;
还包括了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人民团体之中从事公务活动的员工; 此外,还有那些由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派遣至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职员; 最后,还包括了其他依据法律规定从事公务活动的人员。 其次,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也属于此类范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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