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才算行贿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行贿罪,即向国家公职人员提供财务从而获取非法利益之行为。
若要构成此罪,其主观层面须具备追求不正当利益的明确意图。 而客观方面则需体现出实施对国家公职人员进行财物赠与的具体行动。 关于“不正当利益”的范围,应包括在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行业规范所确立的框架内,谋求获取超出应有标准或条件的利益; 或在经济、组织人事管理等广泛领域中,通过贿赂手段获取竞争优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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