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贪污罪贪多少判死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审判中,贪污罪的量刑轻重,并非单纯以涉案财物的具体数额为依据,而是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予以确定。
一般而言,若是行为人贪污数额特别巨大,且给国家与民众带来了特别严重的经济损失,其就有可能面临死刑的处罚。 所谓“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是指贪污数额已经超过了人民币叁佰万元。 然而,值得强调的是,在对贪污罪进行量刑时,我们不能仅仅关注涉案财物的数额,还需深入分析犯罪的具体情节、涉案财物的流向、行为人是否有积极退还赃款的表现以及是否存在自首或立功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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