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贪污罪和滥用职权罪能否并罚
分类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某些特殊情形下,贪污罪与滥用职权罪是有可能进行合并处罚的。
所谓贪污罪,即国家公务人员利用其职务之便,不正当地侵占、窃取、欺骗或通过其它违法手段获取公私财产的行为。
而滥用职权罪则是指国家行政机关的公务员滥用职权,从而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及人民群众利益遭受严重损害的行为。
当一名犯罪分子同时触犯了贪污罪行与滥用职权罪行时,并且这两种行为各自独立地符合贪污罪和滥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那么就应该根据数罪并罚的法律原则来对其进行惩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9 8:1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