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学校老师是否构成贪污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校方教职工是否涉嫌犯有贪污罪行,需依据具体事实进行严谨分析和判断。
在此类刑事案件中,贪污罪主要指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凭借职权上之便利,私自侵吞、盗窃、诈取或用法外手段非法获取公共财物的违法行为。 当校方教师被视为国家工作人员时,如在公立学校中担任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职位,并滥用职权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便有可能触犯贪污罪。 然而,若该教师仅从事教学工作,则通常不会被视为国家工作人员,因此也难以构成贪污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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