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贪污罪和挪用公款哪个更重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危害性之大小,并不能以单纯的方式予以论述。
贪污罪是指行为人非法侵占公共财产的行为,而挪用公款罪则是行为人暂时将公款用于个人用途的行为。 通常情况下,贪污罪的法定刑罚相比之下更为严格,然而,究竟哪一种罪行的惩罚更加严厉,这就需要根据犯罪的具体情节,比如说所涉及的资金数额以及所产生的负面影响等等来进行判断。 若是贪污或者挪用的数额巨大且情节严重的话,当事人都有可能受到严厉的刑事处罚。 具体的判决过程中,需要对各类因素进行全面考虑,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权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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