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得假释的罪犯有哪些类型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不适用假释制度的罪犯范畴,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累犯。 所谓累犯,即指那些在先前的司法审判中已经触犯刑法并被依法判处相应刑罚,然而在刑期结束后或者获得特赦的宽大处理之后,仍然在法定时间再次违反法律规定,实施新的犯罪行为的罪犯。 其次,对于那些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纵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的暴力性犯罪,以及涉及有组织的暴力犯罪而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也将被排除在假释适用范围之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
【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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