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挪用资金是否一定获利罪
分类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针对挪用资金罪这一问题,我们需要明确指出,它并不仅以获得利润作为构成要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挪用资金罪主要是指以下几种犯罪情况:
第一,公司、企业或其他相关单位的员工,在任职期间滥用他们所拥有的职权,私自将这些机构的公款转移到自己的名下用作私人用途;
第二,将这些公款借给他人,且借款金额较大,已经超过了三个月仍未偿还;
第三,虽然借款期限尚未达到三个月,但是借款金额较大,并且用于进行盈利性活动;
第四,将这些公款用于从事非法活动。
在实际的司法实践过程中,即使挪用资金的行为人并没有从其中获取任何经济利益,只要他的行为符合以上法律法规中所规定的所有条件,那么他仍然有可能被判定犯有挪用资金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4 17:4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