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贪污罪与渎职罪是否要数罪并罚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判定贪污罪与渎职罪是否应当数罪并罚时,需要根据特定案件的实际状况进行深入分析。
假如一位罪犯的行为分别触犯了贪污罪以及渎职罪,而这两类犯罪行为之间又不存在诸如牵连、吸收等对它们有影响的因素,那么一般而言,这将会导致数罪并罚的结果。 就贪污罪来说,它描绘的是国家公职人员利用其职务上所掌握的便利条件,通过侵吞、窃取、诈骗或利用其他方式来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表现。 至于渎职罪,这是针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言,他们可能由于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是徇私舞弊等原因,从而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及民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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