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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贪污罪共犯一定要获利吗
分类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贪污罪中的共同犯罪并不必然以获得经济利益为前提条件。
这里所谓的“共犯”即被定义为在同一个犯罪活动中,所承担的犯罪角色相对较轻或起到了次要协助作用的罪犯。
在贪污罪这一特殊案件中,即便某个共犯并未从直接途径上获取任何经济收益,但只要他们明确了解他人正在从事的贪污行为,并且积极地参与到其中给予了相应的支援与协助,甚至发挥出了一些关键性的功能和作用,那这个共犯便有可能被判定为具备贪污罪的主体资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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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18:2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