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贿罪需要哪些证据才能定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为受贿罪进行定罪时,我们必须全面搜集并综合考虑多种类型的证据以构建起一套足以证实其成立的证据体系,这其中主要包含了如下几种类型:
首先,包括了受贿行为所涉及到的书面证据,这些书面证据可以是明确表达受贿内容的合同文件、收据、银行的转账记录等等,它们能直接展现出受贿财物的交换与流动。 其次,还需要我们寻找当时在场证人的证词,所有的行贿人和知晓受贿行为的相关相关知情人士的陈述都属于此类证据。 再次,犯罪嫌疑人的陈述与辩护亦是不可或缺的部分,受贿者本人针对受贿行为给出的解读或者声明也是重要的参考素材之一。 最后,实施受贿行为所产生的实物证据,例如那些受贿得到的财产、用作实现受贿手段使用过的工具等等物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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