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公人员受贿罪量刑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非国家公职人员涉嫌犯下的受贿罪,这类作案者通常被称为公司、企业或其他公私团体机构的工作人员,他们依据自身的工作职责范围,通过讨要、索要方式获取他人财物或以非法手段接受他人赠予的财物,然后将这些物资转交他人作为其谋求个人私利的一种手段,且该行为的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明确规定,此类行为如果涉及金额数量较小(即未超过30,000元),那么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金责任; 若涉案金额较大(即介于30,000元至200,000元之间),则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也需要承担罚金责任; 而当涉案金额极为庞大(即超过200,000元)时,则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并且仍需承担罚金责任。 至于“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及“数额特别巨大”这三个不同级别的标准,则主要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经验进行确定。 一般而言,受贿金额在30,000元以上但不超过200,000元的,属于“数额较大”范畴; 受贿金额在200,000元以上但不超过3,000,000元的,属于“数额巨大”范畴; 而受贿金额超过3,000,000元的,则属于“数额特别巨大”范畴。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具体的量刑结果会综合考虑到犯罪的性质、情节、对社会造成的危害以及被告人的认罪态度、是否积极退赃等多重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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