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贿罪共犯怎么定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对行贿罪共犯进行定性裁定时,需要全面深入地审视并权衡众多多元要素。
所谓“共犯”,即通常意义上在行贿犯罪活动中与行贿方紧密合作、共同谋划并付诸实践的涉案人员。 在对行贿罪共犯进行定性裁定时,必须依据他们在整个共同犯罪活动中所发挥的实际作用以及参与程度等具体情况,进行严谨细致的判断和评估。 若共犯在行贿过程中扮演了主导角色,那么他很有可能被判定为主犯,需承担相应更为严重的刑事法律责任; 反之,若共犯仅发挥了次要或协助性的作用,那么他便有可能被判定为从犯,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可获得从轻、减轻处罚甚至免于处罚的宽大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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