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转送50万元行贿款是行贿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将五十万元用于行贿的行为构成了刑事犯罪中的行贿罪。
所谓的行贿罪,是指为了获取不正当的利益,而向国家工作人员进行财务输送的行为。 在此种情形之下,只要转账者清楚地知道所转账的款项用于行贿活动,并且其目的在于获取不正当的利益,那么便满足了行贿罪的所有构成要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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