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贿罪索取财物就算受贿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国有单位或者其他组织中的工作人员,如果借助于自身职务所赋予的便利条件,向他人强行索要财务(或是等价折合成财务),抑或非法收取他人财务,并以此作为交换条件,为他人谋求不正当的经济利益,那么这些行为都将被认定为受贿犯罪。
因此,可以明确地说,向他人强行索要财务的行为,正是受贿犯罪的一种表现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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