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数额算贪污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对于贪污罪的惩罚措施如下所示:
1.贪污金额未达到较大程度,但具有其他较轻情节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处罚。 2.贪污金额达到了较大程度,或者存在其他较为严重的情节时,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同时还需缴纳罚金或没收个人财产。 3.贪污金额极为庞大,或者存在其他极其严重的情节时,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罚金或没收个人财产; 若贪污金额特别巨大,且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特别重大的损失,则将面临无期徒刑甚致死刑的严厉惩罚,并且在判决中还将没收其全部财产。 关于贪污罪的具体数额标准,通常是由司法解释予以明确规定的。 然而,根据刑法的规定,贪污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数额特别巨大的具体标准,可能会因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司法实践的不断演变而进行相应的调整。 因此,为了准确地确定贪污罪的具体数额标准,我们需要查阅司法解释或相关法律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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