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间接行贿构成行贿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条款第三百八十九条所述,行贿罪乃指为获取不当利益而向国家公职人员输送财务的犯罪行为。
所谓间接行贿,则系透过他人给予国家公务人员财务,进而图谋获得不当利益的行为。 尽管直接交付财务者并非行贿者本人,然其根本意图仍在于谋求不当利益,故间接行贿亦属于行贿罪的范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