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判贪污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明文条款第382条显示,贪污犯罪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由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其委托行使管理、经营国有财产权的特定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利用职务上所赋予的便利条件,通过侵占、盗窃、诈骗等不正当手段,非法占有公共或国有的财务资源。
若有他人与此类人员相互勾结,共同实施贪污行为,则将被视为共犯,并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因此,当某位人士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利用上述手段非法占有公共或国有财物时,便有可能被认定为贪污罪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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