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受贿罪可不予起诉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明确规定,若相关犯罪嫌疑人并无犯罪实证,或者在其涉案过程中符合本法典第十六条所述任一情况,即应由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因此,在涉及到某位涉嫌受贿的案件中,倘若犯罪嫌疑人能够充分举证证实自身并未实施任何违法行为,或者在其涉案过程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所列举的其他情况,例如犯罪行为已经超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犯罪情节显著轻微等等,那么这位受贿罪名的犯罪嫌疑人便有可能获得免于起诉的宽大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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