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私人公司会有贪污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私营性质的公司组织内部,的确有可能滋生出程度不同的职务侵占犯罪行径,然而,此类情况并不等同于我们所说的贪污罪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明文规定指出,所谓职务侵占罪,特指的是公司或企业以及其他类别的社会团体单位内的员工利用自身在职务上所拥有的某种便利条件,非法地占有该单位的公款、物品等财产的违法行为。 而贪污罪,则是专门针对那些在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担任公务职责的人员,以及由国有单位派遣至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活动的人员,他们通过非法手段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在私营性质的公司里,如果有员工运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了公司的财务且数额达到了法律规定的标准,那么他就有可能涉嫌犯下了职务侵占罪。 然而,由于这些公司本身并非国有性质,所以它们的员工也就无法被认定为贪污罪的罪犯。 换句话说,只有在国有单位中任职的员工或者由国有单位派遣至非国有单位的员工才有可能成为贪污罪的主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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