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贿罪和渎职罪量刑能缓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与第三百九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对于受贿罪以及渎职罪的量刑能否适用缓刑,需结合具体案情进行分析判断。
就受贿罪而言,若行为人贪污数额较大或存在其他较重情节,且在被提起公诉之前能够如实供述自身罪行、真诚悔过并积极退赃,从而有效防止、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则可依法予以从轻、减轻乃至免除处罚。 这便意味着,在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受贿罪亦有可能适用缓刑。 至于渎职罪方面,倘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及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则应根据其情节轻重,分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情节特别严重者,则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则应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情节特别严重者,则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部分情形下,渎职罪亦可适用缓刑。 然而,是否适用缓刑还需综合考量其他诸多因素,例如犯罪人的悔罪态度、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是否具有再次犯罪之风险等等。 最后,关于是否适用缓刑的问题,将由法院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法律规定作出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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