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务犯罪种类及相应的刑罚是多少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所谓“职务犯罪”,即主要发生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中的犯罪行为,其特征表现为各类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实施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以及玩忽职守等违法犯罪行为;
2.此类犯罪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和民主权利,严重破坏了国家公务活动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这种犯罪行为应受到刑事制裁; 3.“职务侵占”作为刑事犯罪中的一部分,如果涉案金额达到十万元以上,那么量刑基准设定为五年六个月起。 在调查过程中,需要获取有关被害人单位的企业注册登记资料和劳动合同,以确认犯罪嫌疑人和其在犯罪时的职位、身份及其对应的证据材料,从而确定犯罪主体的合法性。 同时,还需核实犯罪嫌疑人侵占财物是否属于利用职务之便所得,以此加强证据链的完整度。 此外,还需收集财物账目相关的证据材料,以及请司法会计审计部门出具审计鉴定报告等多方面材料,进一步明确犯罪对象和犯罪金额。 即使将全部侵占财物归还给受害者,也不能豁免犯罪行为人的刑责。 因为职务侵占是行为犯,且属于公诉案件范畴,只要事实成立、危害后果已成,无论是否退还财务,都必须定罪量刑。 最后,量刑标准将依据具体涉案金额的大小而有所区别,金额较大(10万元以上)的侵占罪犯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惩罚。 在此基础上,如能积极主动地退赃、赔偿损失,综合考虑其犯罪性质,退赃行为对损害后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数额以及主动积极性等多重因素,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降低刑罚力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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