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贪污罪的定义及其处罚方式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简要介绍如下,所谓贪污罪即是指公职人员在其特定职责范围内,利用职务之便非法侵占或获取公共财富的行为。
针对此种违法犯罪,我们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司法处罚。 以下是贪污罪具体的量刑标准,供您参考: 1.若贪污数额尚未达到较大程度,且行为尚不构成严重后果者,将予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应对其处以罚金刑罚。 2.倘若贪污数额较大,且涉及其他较为严重法律情节者,将处以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刑罚或者没收犯罪所得。 3.对于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已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犯罪分子,应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以罚金刑罚或者没收全部财产; 若数额特别巨大,并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极其严重的经济损失,则可能被判刑期甚致死刑,并同时处没收所有财产。 此外,同一人多次贪污而未曾受过刑事追究的,也应按其累计所涉金额的多少来决定相应的处罚措施。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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