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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业委会有贪污罪吗
分类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明文规定,职务侵占罪的定义系公司、企业及其他组织的职员,因职务之便擅自将所在单位财产据为己有。而贪污罪则特指在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中担任公职的人员,以及由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派遣至非国有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任职的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本单位财产的行为。值得注意的是,业主委员会的成员并不属于上述任何一类工作人员,既不属于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雇员,亦不属于国有单位中的公职人员或受国有单位委派的人员。因此,依照现行法规,业主委员会成员通常并不会被认定犯有职务侵占罪或贪污罪。然而,若业主委员会成员滥用职权,非法占有业主委员会财产,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那么他们可能会触犯其他相关罪名,例如挪用资金罪等。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实际案例和相关法律条款进行深入剖析与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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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11:5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