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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贪污罪的罚金多少
分类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所明确指出的法律条文,贪污罪行的罚金金额是由涉案贪污数量及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共同决定的。倘若是贪污数目在刑法规定的"数额较大"范围内,且存在其他较为严重的情节,那么被告人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进行罚金刑罚;倘若贪污数额较大到成为刑法上的"数额巨大"范畴,且还涉嫌其他更为恶劣的犯罪情节,那么被告人就会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接受罚金刑罚或是财产充公的惩罚;当贪污数额超出刑法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界限,而且存在其他极端严重的犯罪情节时,被告人将会受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的严厉制裁,同时必须承担缴纳罚金或财产充公的责任。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贪污罪行的罚金金额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贪污数额以及实际涉及的犯罪情节来精准地进行判定,无法给出一个固定的数额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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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20:1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