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学校校长贪污受贿罪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以及第三百八十三条之明确规定,若学校校长涉嫌触犯贪污罪与受贿罪,则需按照其所贪污或受贿款项的数量及其情节轻重进行司法裁量。具体而言,若贪污金额达到法定数额较大抑或是符合其他较重情节标准,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亦或拘役,附加罚金;反之,若涉嫌贪污金额庞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则可能因罪责对应而获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或没收个人财产。若贪污金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则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样需要缴纳罚金或没收个人财产。然而,若在提起公诉之前能够如实交代自身罪行、真心悔过且积极退赃,从而有效避免或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则可获得从轻、减轻乃至免除处罚的宽大处理。关于受贿罪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之规定,其处罚标准应参照贪污罪的相关规定执行。若校长同时涉及贪污罪与受贿罪,那么其最终刑罚将依照上述贪污罪的处罚规定进行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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