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贿罪有哪些相关法律规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第三百八十九条明文规定,所谓“行贿罪”,乃指个人或单位为了获取某种不正当之利益,通过向国家公职人员输送财物来达成其目的的犯罪行为。在经济交往领域内,倘若相关人员在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自愿给予国家公务人员财务,若其金额达到一定程度,或是涉及回扣、手续费等金钱交易形式,同样同样会视为行贿行为进行惩治。然而,若被他人胁迫而提供财物,而且未从中牟取任何不法利益的话,将不会视为行贿罪予以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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