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贿罪的客体认定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受贿罪之犯罪客体,确认为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这一点,已经得到了刑事法律的认可与明确。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中的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构成受贿罪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首先,行为人须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其次,其必须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或非法收取财物质品,并为他人谋求利益。此外,若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过程中,违反国家相关规定,接受各种形式的回扣、手续费,且将这些财物据为己有,同样会被视为受贿行为,按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进行处罚。对于犯下受贿罪行的行为人,根据其所获得的贿赂金额以及情节严重程度,应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行为人在受贿过程中有索贿行为,则会被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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