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公款罪湖南数额较大如何判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现行刑法体系下,挪用公款罪被定性为职务犯罪之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对于犯有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的行为,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法纪惩戒。而具体的法律量刑则会充分考量挪用公款的涉案金额、持续时长以及是否已如数归还等关键要素。若案件涉及到挪用公款用于非法活动或者涉案金额特别巨大,那么相应的刑事处罚力度将会更为严厉。然而,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实际的法律裁决仍需结合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罪犯的悔过表现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评估,最终由法院依照法定程序作出公正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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