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贪污罪的证据都包括哪些内容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实践经验,要证明贪污罪行通常需要具备如下几个关键环节的证据支持:
首先,是关于犯罪主体(即行为人)的证据资料。 此类证据主要涵盖三个层面的内容: 其一,是能够确认行为人事迹、职位身份的相关证据; 其二,是能证明被探查主体单位性质的凭证; 此外,还需提供涉及行为人基本自然状况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以及籍贯等数据。 其次,是与犯罪主观方面相关的证据材料。 这类证据主要包括行为人的供述、账簿记录等书面证据,还有关于赃款利用途径的相关记录等。 再次,是关于犯罪客观方面的证据支撑。 其主要内容涉及到可以证实现场作案时间、空间或过程的各类证据; 以及能够证实贪污、挪用金额概况的相关证据等等。 最后,是相关犯罪情节的证据资料。 这些证据通常包括犯罪后果的严重程度、对社会产生的不良影响、行为人在服罪过程中的坦诚态度、是否存在悔过之心、是否自我揭发、是否有立功表现、是否属于累犯以及在共同犯罪中所扮演角色等各个方面的证据。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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