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种情况不构成行贿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行贿犯罪往往牵涉到以给予国家公职人员财物为手段,以获取不当利益作为目的。然而,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并不符合行贿罪的定义,这其中可能包括:首先,若行为人向国家公职人员提供财物,但自身并未怀揣着获取不正当利益的念头,亦或是在此过程中并未有效地获取任何形式的不正利益,那么此类行为或许就难以判定为行贿罪。举例来说,生活中的友好礼节性往来、礼貌性的赠予等,倘若其所涉金额较小且没有明确的请托内容,则可能被排除在行贿范畴之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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