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公款罪与渎职的区别与联系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挪用公款罪这一概念,其核心内容通常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凭借其职务上的便利,违法挪用公有资金供私人使用,以从事未经授权的活动或是谋取利益,并且在其职位中未能尽责履行义务。而相较之下,渎职罪的范围更为宽泛,它包括了国家公职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的失职和滥用权力等行为,并不一定需要牵涉到公有资金。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挪用公款罪还是渎职罪,它们的共通之处在于犯罪主体均为国家公职人员,而且都与他们的职务行为有着密切的关联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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