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贿罪检察院拘留时间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诉讼程序之中,检察机关对于被指控触犯受贿罪名的犯罪嫌疑人,有权力依法采取拘传措施。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此类拘传措施通常仅限于侦查环节的暂时性手段。拘传的法定期限一般限定为不超過14个自然日,但若遇至特殊情形,经过上级人民检察院的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扣留时间,最长可达1至3个自然日。 值得一提的是,如若相关案件复杂繁琐,牵涉人员众多,那么拘传期限才有可能延长至37个自然日。尽管如此,我们必须看到,并非所有关于受贿罪的调查过程都严格地在扣留期内完成,其后可能还会出现将嫌疑人调换成逮捕或者取保候审等其他法律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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