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工作人员行贿罪共犯认定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非公务人员实施行贿罪的共同犯罪性质的认定过程中,通常会涉及到多个重要方面和条件,具体如下所示:首先,行为人必须明确知晓他人正在进行的是一种非法的行贿活动;然后,行为人有积极地提供援助、支持或者怂恿他人进行行贿的行为,例如向对方提供必要的金钱资源、相关情报以及其他形式的帮助以掩盖犯罪证据等等;最后,行为人在主观意识上持有与他人相同的犯罪意图,也就是说他们期望或者放任行贿行为的发生。只要上述三个条件都能够得到充分的满足,那么即便行为人并没有亲自参与行贿行为,也有可能被判定为行贿罪的共同犯罪分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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