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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事没办算行贿罪吗
分类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若犯罪嫌疑人给予财物或利益以期左右公职人员的公务行为,而被赠予者未接纳或相关事宜未实际执行,那么在这种情况下,通常是无法指控其犯有行贿罪的。因为行贿罪的成立必须具备实际的行贿行为以及受贿方的接受,并且还需对公共职务的廉洁性产生实质性的损害。然而,即便没有完成行贿的意图,或者虽然已经实施了赠与财物的行为,但由于某些原因导致事情未能如愿办理,这仍然可能构成行贿行为的未遂状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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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7 19:0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