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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承诺行贿但是没给钱成立行贿罪吗
分类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体系,对于仅作出了行贿承诺而实际尚未支付任何财物的行为,往往并不构成刑法意义上的行贿罪。在判断一项行为是否符合行贿罪的构成要件时,其核心要素在于行为人是否真正实施了向他人输送财物的行为,以期获得非法定利益。换言之,仅仅是口头上的承诺或者是尚处于筹备阶段、尚未实际交付的情况,一般无法被界定为行贿行为。然而,若此类承诺已经对受贿方产生了实质性的影响,甚至涉及到其他性质严重的犯罪,例如诈骗或者刑事勒索等,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境进行深入的分析和讨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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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18:5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