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共同受贿罪判多少年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中,对共同受贿罪的相关法律条款并未进行独立申述,而是将其与贪污罪等重要罪行一同纳入了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范畴之内。因此,在处理共同受贿罪的问题时,我们必须参考借鉴贪污罪的相关处罚标准。
依据第三百八十三条的明确规定,贪污罪的量刑标准主要依据情节的轻重程度划分为三个层次:对于涉案金额达到较大规模或存在其他较为严重情节的罪犯,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处以罚金;对于涉案金额庞大或存在其他极其严重情节的罪犯,则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处以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而对于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极端严重情节的罪犯,则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同时还需处以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 至于共同受贿罪的量刑,若各个共犯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及发挥的作用相当,那么原则上应适用同等的处罚标准。 然而,若在共同犯罪过程中出现了主犯与从犯的区分,抑或是存在其他特殊情况,法院在做出最终判决时将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确定每个人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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