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营企业有受贿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以及人民团体都被认定为可以构成单位受贿罪的主体,而民营企业并不包含在此类范畴之内,故从严格意义上来说,民营企业并不能单独成为单位受贿罪的承担者。
然而,若存在民营企业内部员工利用职务便利,向他人索要或非法收取财物,以达到为他人谋求利益的目的,并且情节严重的话,那么这些员工则有可能会被判定为个人受贿罪的犯罪嫌疑人。 另外,倘若民营企业在其经济活动中,采取暗中接受回扣或者手续费等方式,并且情节严重的话,那么这些行为也有可能被视为个人受贿罪的表现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单位受贿罪】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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