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公款罪数额最低多少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挪用公款罪涉及的犯罪金额的最低下限并无统一的法规规定,通常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例情况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进行综合分析与判断。一般来说,若行为人实施了挪用公款的行为,并且其所涉金额较大,且已经超过了三个月仍未归还,或者是将这笔款项用于了非法活动或营利性活动,那么就有可能被认定为犯有挪用公款罪。
至于“数额较大”的具体界定标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于1998年5月9日起正式生效)的规定,各地区的司法实践可能会存在差异,但通常情况下,这个标准应该在三万元人民币以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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