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有控股公司行贿罪怎么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框架下,国有控股公司作为国有的一种主要经济形式,它在涉及到行贿犯罪行为方面的性质认定上,与其他类型的企业并没有实质性的差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之明确规定,国有控股公司若为谋求不当利益而向国家公职人员输送财物,则应被视为行贿犯罪行为,并依法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至于具体的定罪量刑标准,则需结合行贿数额、情节严重程度、所造成的社会危害性及是否存在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进行全面评估和考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
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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